工作职责:
1.建立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化作业规范,组织开展内控评价及监督评价,推动落实缺陷整改工作;
2.参与审计规划、审计计划编制,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各类审计项目;
3.配合审计局、国资委等外部监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;
4.负责审计中心档案管理、部门综合管理等工作;
5.完成领导交办工作或其他部门协办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.学历及年龄要求: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;
2.专业要求:专业不限,财务管理、审计管理、法务及相关专业优先;
3.工作经验要求:3年以上工作经验,通晓审计管理、财务管理、风险管理等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及政策,掌握财务管理、审计管理、风险控制、内部控制、会计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;
4.资格证书:具有CPA或CIA或CICS或高级职称者优先;
5.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、专业能力、统筹协调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、执行力、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、学习能力、抗压能力。